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
两名女性变造现役军人虚假身份,通过微信等方式与现役或退役军人假意建立恋爱关系,先后有9人被骗,骗得钱款25万余元。
7月30日,最高检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、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等典型案例。其中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,备受关注。
最高检披露案情,被告人李某某、葛某某,均系女性,无业。2017年2月,李某某购置军用床、军服、军被等物品,将租住房间仿照军队营房宿舍进行布置,伙同葛某某冒充军人实施招摇撞骗。
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,李某某和葛某某共同或者单独作案,编造现役军人的虚假身份,选择适龄现役或退役军人为侵害目标,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被害人联络,假意建立恋爱关系,在取得对方信任后,编造家庭成员生病等理由,先后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5万余元。
2019年1月14日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、葛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。同年3月15日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李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;葛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检察机关认为,本案两名被告人为骗取财物精心准备,利用被害人对军人群体的认同感,伪装成现役军人博得被害人信任,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陈述、微信往来情况、钱款转付记录等详细审查,全面梳理在案证据。针对证据体系存在的薄弱点,从控制赃物、提取物证等切入,引导公安机关补强完善客观证据,夯实指控证明体系。
据了解,本案中被告人冒充军人身份,侵害对象多为现役军人,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,更损害了军队威信,干扰了部队正常活动,符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,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,应当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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